奥普光电: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及部分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1)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2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
及部分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及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衡光学”)以公开挂牌方式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工业母机等相关领域战略投资方;同时,禹衡光学自然人股东拟等比例转让部分股权给相关受让方及禹衡光学员工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禹衡光学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及部分股权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二、交易进展
(一)增资
禹衡光学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于2023年10月23日在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项目编号:吉长产权公发[2023] 第464号),挂牌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目前已确定增资方为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人”),增资价格为32.33元/注册资本,各方于2023
年12月4日签订了《增资协议》。
(二)股权转让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事宜目前尚在协商中。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投资人一: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工业母机基金”)单位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时间:2022年11月28日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9栋3楼
注册资本:150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H9Q80U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投资人二: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远
致星火”)
单位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时间:2021年07月29日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4C1注册资本:76.8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4PU68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投资人三: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股权基金”)公司性质:国有企业注册时间:2017年9月27日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3楼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敬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U46U0C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运营;创业、产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产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产业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产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人同意共同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同意出资共计7,500万元(下称“增资款”)认购目标公司新增的231.9375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工业母机基金出资5000万元,远致星火基金出资2000万元,市股权基金出资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37万元增加至 1,468.9375万元。
2、本次增资中,投资人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投资人名称 | 增资款(万元) | 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 ||
计入注册资本 | 计入资本公积 | 增资款合计 |
1 |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4.625 | 4,845.375 | 5,000 | 154.625 |
2 | 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5 | 1,938.15 | 2,000 | 61.85 |
3 | 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4625 | 484.5375 | 500 | 15.4625 |
合计 | 231.9375 | 7,268.0625 | 7,500 | 231.9375 |
3、各方确认并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68.9375万元,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本次增资后认缴/实缴注册资本(元) | 持股比例 |
1 | 奥普光电 | 8,040,500 | 54.74% |
2 | 工业母机基金 | 1,546,250 | 10.53% |
3 | 林长友 | 831,541 | 5.66% |
4 | 远致星火 | 618,500 | 4.21% |
5 | 翟秀梅 | 343,000 | 2.34% |
6 | 齐少岩 | 315,043 | 2.14% |
7 | 吕继湘 | 255,500 | 1.74% |
8 | 李雪野 | 222,573 | 1.52% |
9 | 杜卫航 | 222,414 | 1.51% |
10 | 梅恒 | 208,209 | 1.42% |
11 | 马春华 | 175,522 | 1.19% |
12 | 市股权基金 | 154,625 | 1.05% |
13 | 魏兆明 | 112,174 | 0.76% |
14 | 王波 | 104,211 | 0.71% |
15 | 武平 | 98,279 | 0.67% |
16 | 张翠微 | 97,195 | 0.66% |
17 | 马秀华 | 95,705 | 0.65% |
18 | 赵海军 | 87,581 | 0.60% |
19 | 李世军 | 83,201 | 0.57% |
20 | 郑虹 | 82,650 | 0.56% |
21 | 李和春 | 70,074 | 0.48% |
22 | 扈伟 | 69,987 | 0.48% |
23 | 于立伟 | 69,202 | 0.47% |
24 | 张丽 | 69,092 | 0.47% |
25 | 林立 | 64,248 | 0.44% |
26 | 李云春 | 63,913 | 0.44% |
27 | 赵铁钢 | 62,958 | 0.43% |
28 | 段维维 | 61,798 | 0.42% |
29 | 杨立国 | 61,444 | 0.42% |
30 | 姜利民 | 60,682 | 0.41% |
31 | 郭蔚冰 | 58,952 | 0.40% |
32 | 张艳 | 58,877 | 0.40% |
33 | 张桂芳 | 58,791 | 0.40% |
34 | 杨玉柏 | 57,969 | 0.39% |
35 | 于述东 | 53,463 | 0.36% |
36 | 唐东丰 | 53,252 | 0.36% |
合计 | 14,689,375 | 100.00% |
4、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增资的增资款主要用于扩充光栅尺、角度编码器产能,提高在工业母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以及研发适用于半导体设备行业的高精度光栅尺,不应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
五、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尚未办理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禹衡光学将根据协议约定及相关流程办理后续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