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7  奥普光电(0023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高劲松先生(董事长)、韩诚山先生、黎大兵先生、薛栋林先生、王胜楠女士、刘艳春女士

2、独立董事:韩道琴女士、姜志刚先生、卢俊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就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姜志刚先生(主任委员)、高劲松先生、韩道琴女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韩道琴女士(主任委员)、韩诚山先生、卢俊先生提名委员会委员:卢俊先生(主任委员)、黎大兵先生、姜志刚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道琴女士(主任委员)、薛栋林先生、姜志刚先生以上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监事:姜月影女士(监事会主席)、刘爽先生

2、职工监事:裴朝辉先生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就任时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赵嵩先生

2、副总经理:张强先生、赵贵军先生

3、董事会秘书:沈娟女士

4、财务总监:徐爱民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周健女士

6、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箭先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号码:0431-86176788

电子邮箱:zhoujianup@163.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守红先生、王勇先生,独立董事马飞先生、尹秋岩先生、崔铁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王建立先生、韩志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职工监事艾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张艳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志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股、张艳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00股,韩志民先生、张艳辉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孙守红先生、王勇先生、马飞先生、尹秋岩先生、崔铁军先生、王建立先生、韩志民先生、艾莉女士、张艳辉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赵嵩先生,1984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2003年至2007年就读于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获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8年于新疆库尔勒市三中,共青团中央研究生支教团;2008年至2011年就读于吉林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获工学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6年于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企业管理;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于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兼任长春长光中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智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精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博翔无人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长光瑞思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辰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新产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光集智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春北兴激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长光盛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工程师培训中心(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新视超高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长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正圆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赵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参控股公司中兼任董事长、董事、监事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强先生,1980年生,硕士学位。1999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03年就读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年6月进入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工作;2018年至2020年任对抗部信息室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奥普光电副总经理。现兼任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易格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参控股公司中兼任董事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贵军先生,1968年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军用光学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中科院研究生院长春光机所研究生部光学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原总装沈阳军代局驻长春地区军代室总代表,高级工程师;2017年3月,经批准退出现役;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奥普光电总经理助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20年10月至今任奥普光电副总经理。被聘为中国空间科学学会空间机电与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会员。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合作出版著作一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20余篇。

赵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娟女士,1979年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学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就职于浙江省温州市实验中学;2004年9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部副经理、经理,综合办主任;2015年12月至2019年10月就职于长春光机所资产管理公司长光集团任部门经理;2019年10月起任奥普光电总经理助理;2022年

11月起任奥普光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现兼任长春科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易格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

沈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参控股公司中兼任董事长、董事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徐爱民先生,1970年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计划统计系,2003年至2006年在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至2003年先后任长春光机所财务处会计、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财务负责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5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3月起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现兼任长春禹衡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长光启元自动化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光机数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监事长、长春长光启衡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长春长光易格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春长光睿视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春长光辰谱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滁州长光高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

徐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参控股公司中兼任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健女士,1982年生,硕士学位。2001年就读于吉林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9年就读于长春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公司生产流程管理员;2007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文秘、外事管理员;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证券投资事务管理员;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董秘办)经理。现兼任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周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参控股公司中兼任监事职务;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张箭先生,1971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分配到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设备科工作。1998年12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长春光机所实验工厂MIS组。2002年12月至2009年2月在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副组长、主管设计师。2009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人力部任人力部副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奥普光电信息中心任信息中心主任、设计员。2013年2月至今就职于奥普光电审计部任部门经理。

张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