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2230)(以下简称“青岛积成”)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青岛积成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2021年1月23日、2021年6月9日和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青岛积成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事项及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该规则施行后,原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年7月19日,青岛积成董事会基于对其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考虑,决定调整上市规划,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
二、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青岛积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青岛积成本次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事宜,是综合考虑其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青岛积成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