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与英美资源集团签署加强镍产品及动力电池材料加工技术研发等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6  格林美(0023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4-00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英美资源集团签署加强镍产品及动力电池材料

加工技术研发等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备忘录,属于双方进一步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约定,受具体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应对全球绿色发展规则的挑战,把握全球绿色发展机遇,总部位于英国的全球知名资源企业英美资源集团全资下属公司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与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城市矿山开采优势企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决定组合优势、实施战略合作,双方于2024年1月24日共同签署了《加强镍产品及动力电池材料加工技术研发等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在全球ESG价值框架下,双方就一系列与负责任生产和采购镍和其他电池产品有关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技术倡议和业务发展解决方案,以及为全球市场、客户和利益相关方推进和推广可持续产品和服务产品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双方可持续开采计划的目标,真诚地优化双方的ESG合作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备忘录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Anglo American Marketing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中文名称: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注册编号:T11FC0199H注册地址:新加坡科利尔码头10号38层海洋金融中心049315主营业务:营销、销售和物流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为英美资源集团的全资下属公司。英美资源集团(Anglo American)总部位于英国伦敦,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矿业公司,业务涵盖铜、镍、铂族金属、钻石、优质铁矿石和炼钢用煤,致力于在2040年实现碳中和,是《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一。英美资源集团和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英美资源集团和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英美资源集团和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英美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双方”,且各称“各方”或“一方”)

(一)合作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并就一系列与负责任生产和采购镍和其他电池产品有关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技术倡议和业务发展解决方案,以及为全球市场、客户和利益相关方推进和推广可持续产品和服务产品进行合作,共同推进英美资源集团可持续开采计划的目标,真诚优化双方ESG合作价值。

(二)合作内容

在合作期间或本备忘录的后续期限内,各方应遵守本备忘录的条款,根据本备

忘录规定的指示性倡议和活动,并始终遵守反垄断合规,尽合理努力发展合作;同时,各方进行真诚的讨论,以期就镍和其他电池中间体产品的销售和购买达成长期协议的商业条款。为推动指示性倡议和活动以及双方合作的实施,双方应设立英美资源—格林美商贸合作工作小组、英美资源—格林美ESG及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英美资源—格林美研发小组,分别致力于加强双方商业合作关系、提升ESG与可持续发展合作价值、电池材料加工技术研发,以推动本备忘录目标的执行。

(三)反垄断合规

双方承认并理解在开展合作时遵守适用的反垄断和竞争法的重要性。

(四)保密条款

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但本备忘录允许的情况除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中规定的事项发布任何公告或声明。如果双方同意发布公告或声明,其内容和时间必须由双方善意商定。

(五)知识产权

各方和/或其各自关联方持有的任何现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本备忘录下保持不变。

(六)合作期间

本备忘录合作期间指自本备忘录签署之日起至本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后24个月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更晚日期的期间。

(七)其他条款

1、本备忘录不构成任何一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进行任何交易的任何要约或承诺,也不构成与之相关的任何最终文件。

2、本备忘录以中英文书就,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英文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英美资源集团是一家业务覆盖全球的国际资源巨头,在欧美市场拥有良好的地缘优势,本次与英美资源集团签署备忘录,有利于在当前全球各种绿色规则挑战下进一步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拓展商业合作,将有效拓展公司镍产品的欧

美等全球市场销售渠道,同时,双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在价值链合作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通过共同进行动力电池回收技术的研发,进一步强化公司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公司创新倍增计划,服务公司核心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世界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持续扩大公司ESG品牌价值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备忘录下的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号名 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1-2023年供应备忘录(MOU)》2021年4月26日合同期限已结束,已履行完毕
2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2021年8月10日正常履行中
3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8月19日正常履行中
4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 BM & 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4-2026年供应备忘录(MOU)》2021年10月11日已终止;后续执行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的谅解备忘录
(MOU)》约定内容。
5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10月18日正常履行中
6公司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磷资源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月11日正常履行中
7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容百科技-格林美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2月28日正常履行中
8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新一代三元前驱体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2022年7月21日正常履行中
9公司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在工程机械电动化与电池回收利用的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7月25日正常履行中
10公司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动力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7月25日正常履行中
11公司与韩国浦项市政府与韩国ECOPRO株式会社签署的《推进项目谅解备忘录》2022年9月5日正常履行中
12公司下属公司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与PT.HENGJAYA MINERALINDO签署的《红土镍矿资源与选矿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2022年9月21日正常履行中
13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温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9月29日正常履行中
14公司与印度尼西亚YAYASAN UPAYA INDONESIA DAMAI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2年11月16日正常履行中
15公司下属公司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2022年11月23日正常履行中
16公司与韩国ECOPRO Co., Ltd.和SK On Co., Ltd.共同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2年11月25日正常履行中
17

公司与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关于建设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的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2022年12月31日正常履行中
18公司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共2023年2月28日正常履行中
同签署的《关于构建电池闭环回收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9公司与ECOPRO MATERIALS Co., Ltd.、SK On Co., Ltd.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3年3月25日正常履行中
20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韩国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新万金开发厅、全罗北道·群山市、韩国农渔村公社签署的《新建二次电池前驱体制造工厂投资谅解备忘录(MOU)》2023年3月25日正常履行中
21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CAHAYA JAYA INVESTMENT PTE.LTD.、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框架协议》2023年5月12日已履行完毕;已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正式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22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2023年6月10日正常履行中
23公司与深圳盘古钠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钠电池正极材料战略合作与产品供应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7月4日正常履行中
24公司与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1月12日正常履行中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5%,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20日上市流通,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加强镍产品及动力电池材料加工技术研发等合作谅解备忘录》。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