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5  格林美(002340)公司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有76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中6人因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B+”以下,第二期解除限售额度为0%。因此,公司将按照规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上述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25万股。鉴于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5,000,000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31,291,557股变更为5,126,291,557股,注册资本将由5,131,291,557元变更为5,126,291,557元。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26,291,557股

变更为5,124,299,05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126,291,557元变更为5,124,299,057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和2024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公司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如下证明文件: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或电子邮件申报;

2、申报时间:现场申报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4、联系人:潘骅、何阳;

5、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6、电子邮箱:info@gem.com.cn,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