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品种 | 注册号 | 注册额度 | 注册额度 有效期 | 主承销商 |
中期票据 | 中市协注〔2025〕MTN325 号 | 15亿元 | 2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超短期融资券 | 中市协注〔2025〕SCP87 号 | 5亿元 | 2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
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