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累计股份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
暨股份累计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于2023年7月25日被司法拍卖的8,5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股份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2日、2023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进展及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及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8,500,000股股票于2023年7月24日14时至2023年7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钱林洁以最高应价竞得上述8,500,00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2、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上述被司法拍卖的8,500,000股股票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侯毅先生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过户前 | 变动数量(股) | 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8,500,000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侯毅 | 227,718,066 | 19.76% | 219,218,066 | 19.03% |
二、股份累计变动超过1%的情况
自2023年4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毅先生累计被动减持14,000,000股公司股份,股份累计变动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侯毅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4.19-2023.8.10 | ||||
股票简称 | 新纶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34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4,000,000 | 1.22% | |||
合 计 | 14,000,000 | 1.2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司法拍卖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33,218,066 | 20.24% | 219,218,066 | 19.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3,218,066 | 20.24% | 219,218,066 | 19.03%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导致侯毅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0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