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20  新纶新材(002341)公司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5栋5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6日。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