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希望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 | 承诺内容 | 承诺 | 承诺 | 履行情况 |
诺类型 | 时间 | 期限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增持承诺 | “自2024年4月27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2024年4月27日 | 2024年10月27日 | 履行中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常务副总裁李靖彬先生 | 股份增持承诺 | 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李靖彬先生计划自2022年4月15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李靖彬先生本次增持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04月15日 | 2022年10月14日 | 李靖彬先生在承诺期内完成增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未进行增持。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2021年4月22日,因公司多笔款项共计44,554.73万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为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对其在任期间无法收回的款项提供还款保证,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未能收回的款项承担代偿义务。因客观原因无法如期完成资产质押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余额为44,508.38万元。 |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法院正式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86元/股,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