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5人,实到独立董事5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牛秋芳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认为,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申请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牛秋芳 程国强 许明伟
朱宁 熊政平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