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纶: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查股网  2024-06-13  ST新纶(002341)公司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796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部分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部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已消除影响的保留意见事项为2023年度审计报告第二条“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第一款“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列报的准确性”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纶新材料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纶功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新纶光电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上述四家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入账依据部分未提供,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新纶新材料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列报的准确性。

二、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截至2024年5月30日各公司向会计师提供长期资产相关资料情况

1、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1)房屋建筑物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307,022,353.2577%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312,000,000.0078%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256,088,743.3164%
已提供的权证房屋建筑物的原值398,990,084.76100%
已实地监盘的房屋建筑物的原值398,990,084.76100%

(2)机器设备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235,436,362.44100%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235,436,362.44100%
已提供的验收单金额235,436,362.44100%
已实地监盘的机器设备的原值235,436,362.44100%

(3)土地使用权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41,573,073.10100%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41,573,073.10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41,573,073.10100%
已提供的权证土地使用权的原值41,573,073.10100%

2、新纶功能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1)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1,177,333.0277%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1,491,653.1897%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982,018.8364%

(2)运输设备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814,247.79100%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814,247.79100%
已提供的行驶证金额814,247.79100%
已提供的银行付款单金额814,248.79100%
已实地监盘的运输设备的原值814,248.79100%

3、新纶光电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1)房屋建筑物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199,489,038.2987%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230,523,339.53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147,704,092.7764%
已提供的权证房屋建筑物的原值230,523,339.53100%
已实地监盘的房屋建筑物的原值230,523,339.53100%

(2)机器设备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191,855,240.5581%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238,171,092.51100%
已提供的银行付款单金额135,558,309.8557%
已实地监盘机器设备的原值238,171,092.51100%

(3)土地使用权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65,436,638.50100%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65,436,638.50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65,436,638.50100%
已提供的权证土地使用权的原值65,436,638.50100%

(4)专用技术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专利证书金额17,371,047.83100%
已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17,371,047.83100%
已提供的立项报告金额17,371,047.83100%

4、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1)房屋建筑物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101,574,857.2185%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118,865,321.49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59,687,522.1050%
已提供的权证房屋建筑物原值118,865,321.49100%
已实地监盘的房屋建筑物原值118,865,321.49100%

(2)机器设备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375,408,803.94100%
已提供的报关单金额375,408,803.94100%
已提供的验收单金额375,408,803.94100%
已实地监盘的机器设备的原值375,408,803.94100%

(3)土地使用权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25,089,989.07100%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25,089,989.07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25,089,989.07100%
已提供的权证土地使用权的原值25,089,989.07100%

(4)专用技术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权证金额27,468,924.87100%
已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27,468,924.87100%

(5)净化工程

项目金额提供资料金额占原值比
已提供的发票金额55,160,194.7087%
已提供的合同金额63,521,329.54100%
已提供的银行回单金额40,930,764.9964%
已实地监盘在建工程的金额63,521,329.54100%

综上所述,公司后续在积极地推进上述资料补充工作,于审计报告日后补充提供了上述资料,并取得会计师认可,确认上述四家公司长期资产的列报准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之保留事项“关于新纶新材料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列报的准确性”的影响已消除。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