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5: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子公司 | 子公司 |
执行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3)粤0306民初29930号(2023)粤03审前调36544号立案时间:2024年5月24日案号:(2024)粤0306执11550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2024年8月29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中航盛世模切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1400元为基数,
公告编号:2024-004
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3.8元、财产保全费352元,均由被告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截图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