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3: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 深圳市新纶超净工程有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退市公司子公司 |
执行法院:什邡市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5)川0682民初392号立案时间:2026年9月8日案号:(2026)川0682执恢215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什邡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6-039
利息(以本金932,662.31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21日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成都中楚福斯特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400元,由原告成都中楚福斯特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负担821元,被告四川鑫荣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负担6579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退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