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6 年8 月制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 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力索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等 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指派或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上的相 关信息,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说明和答复。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信 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任何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三)审慎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回复内容应谨慎、理性、客观。
(四)合规原则。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不得误导投 资者。对于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不得在平台发布或回复。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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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 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 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 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及时予以回复, 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对于重要或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应加以 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显著方式刊载。
第六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 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 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 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八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概 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 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第九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 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 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 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 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 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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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 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 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 书、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发起审批流程,经 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 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在 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一 致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 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 订亦同。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