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敏先生的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事项,通过对拟聘人员周敏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及公司提名、聘任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提名、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拟聘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周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余新培、王四新、刘文杰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