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关于变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慈文传媒(002343)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3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重要提示: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路129号塑三文化创意园区慈文传媒402会议室”。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审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务安排调整需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8楼会议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路129号塑三文化创意园区慈文传媒402会议室”。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审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路129号塑三文化创意园区慈文传媒402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本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2.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0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特别提示提案2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4.其他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路129号塑三文化创意园区慈文传媒),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

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同时将相关参会登记材料发送至公司联系人邮箱;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原件。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罗士民

电话:010-84409922;传真:010-84409922-821;

通讯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皋路129号塑三文化创意园区慈文传媒)

电子邮箱:dongban@ ciwen.tv

6.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3”;投票简称为“慈文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本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2.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0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说明: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个人签名/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