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进展公告
廖创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计划自2023年11月1日起未来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廖创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299.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廖创宾先生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廖创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廖木枝先生之子,系廖木枝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廖创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21,690股,通过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09,636股,其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7,031,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2、廖创宾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增持金额:本次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廖创宾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未来三个月内。
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廖创宾先生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廖创宾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廖创宾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299.4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廖创宾先生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廖创宾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