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4年7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相关议案,并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对应认购股份由不超过12,060,301股调整为不超过6,030,150股。
2017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文核准批复,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60,301,5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
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6,030,150股,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17年7月17日)起48个月。
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4年7月17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6,030,150股公司股票在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减持完毕,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根据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稿)》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如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