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柘中股份(002346)公司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列席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
陶滕云422002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审沟通会,本人同时担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投资并购等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于《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参加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期间,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质询后,本人对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七、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陶 滕 云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列席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
金景波404002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于《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参加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期间,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质询后,本人对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

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七、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金 景 波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列席2次股东大会。在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
张博华422002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并参加了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审沟通会,并担任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于《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参加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期间,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质询后,本人对所审议的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能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七、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张 博 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顾峰41300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重要投资、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背景及相关任职材料并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后,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仔细核查关联交易条件,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质询后,对《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顾 峰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孙衍忠41300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审沟通会,同时担任了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重要投资、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背景及相关任职材料并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后,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仔细核查关联交易条件,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质询后,对《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孙 衍 忠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4次董事会为本人任期内董事会会议。本人本年度,应出席4次董事会,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在召开会议之前,主动了解或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吴颖昊41300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审沟通会。本人同时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其他重大战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背景及相关任职材料并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后,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仔细核查关联交易条件,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必要的质询后,对《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调查,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为发表专业意见提供了必要依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

本人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社会公众平等获知信息,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3)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建设进行调查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以及会计基础建设的问题,听取管理层汇报,对需要改进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跟踪。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吴 颖 昊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