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不会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独立董事:
顾 峰 吴颖昊 孙衍忠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