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关键审计事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计量和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了深入沟通,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 事前监督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对立信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在过往执业记录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审计交流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计划阶段审议事宜进行多次沟通,沟通协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立信就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交换意见,听取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初步结论等情况的汇报。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