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6.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董事会独立董事将
在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公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第五项议案须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3年5月22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系电话:0663-2348056;传真:0663-2348055
4、联系人:马少滨、陈锡廷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48”
2、投票证券简称:“高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在“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