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4  高乐股份(002348)公司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广城先生关于质押部分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杨广城36,000,00061.83%3.80%2024年7月2日-黄尔春借款担保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132,608,00014%79,564,80079,564,80060%8.40%79,564,800100%00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15,087,9601.59%0000000
杨广城58,223,6686.15%036,000,00061.83%3.80%36,000,000100%7,667,75134.5%
合计205,919,62821.74%79,564,800115,564,80056.12%12.20%115,564,800100%7,667,75134.5%

三、其他说明

1、杨广城本次股份质押担保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其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情形。

2、杨广城未来半年及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形。

3、杨广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