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精华制药(002349)公司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4,180,9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4,180,90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办公楼A幢23层

联系人: 王剑锋

咨询电话: 0513-85609123

传真电话: 0513-85609115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