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精华制药(002349)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近五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煦、冯巧根、马玲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