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17  北京科锐(002350)公司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月11日1、关于转让二级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8日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8月8日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2023年9月27日1、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2023年11月1、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

二十三次会议

二十三次会议7日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部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二、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列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董事会10次,均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地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并认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重大关联交易的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资产收购及出售、财务资助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二级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管”)转让二级子公司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地电”)17%股权后,陕西地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陕西地电为科锐能管控股子公司期间,陕西地电与科锐能管之间日常

经营资金往来50万元被动变为科锐能管对陕西地电的财务资助,其业务实质为科锐能管对原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陕西地电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因固安科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资产收购及出售、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形。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