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顺丰控股(002352)公司公告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2023年半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76,540.5万元,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7.8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790,533.5万元,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43.9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为88,921.3万元,占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0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

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事项,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尚伟 李嘉士 丁 益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