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顺丰控股(002352)公司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明德控股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其质押总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下降0.25%,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明德控股注149,000,0001.84%1.00%2021年1月25日2024年02月0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2、本次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明德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2,4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明德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 充担 保物 登记担保及 信托登 记起始 日担保及 信托登 记到期 日受托管理 人质押 用途
明德控股注142,430,0001.59%0.87%2024年02月06日至出质人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后终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为21明德EB提供担保

明德控股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并以“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明德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 数量(股)持股 比例本次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明德控股注12,661,927,13954.38%990,500,000983,930,00036.96%20.10%00.00%00.00%

注1:本次解除质押和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明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61,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38%:其中直接持股2,319,497,139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42,430,000股。上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等相关数据,均考虑了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被冻结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