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明德控股注 | 是 | 25,200,000 | 0.95% | 0.51% | 2021年6月7日 | 2024年5月14日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明德控股注 | 是 | 42,000,000 | 1.58% | 0.86% | 2021年6月7日 | 2024年5月14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合计 | - | 67,200,000 | 2.52% | 1.37% | - | - | - |
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明德控股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885号)。明德控股拟以其持有的340,000,000股公司股份为质押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24明德EB”)。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 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明德控股注 | 2,661,927,139 | 54.38% | 1,026,030,000 | 1,298,830,000 | 48.79% | 26.53% | 0 | 0.00% | 0 | 0.00% |
注:明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61,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38%:其中直接持股2,319,497,139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42,430,000股。上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等相关数据,均考虑了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24明德EB”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兑付“21明德EB”债券,完成兑付后“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已质押股份将解除质押,届时明德控股的质押总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下降。
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被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明德控股注 | 是 | 340,000,000 | 12.77% | 6.95% | 否 | 否 | 2024年5月14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