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债券部分购回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债券
部分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于2021年11月完成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1明德EB”,债券代码“117191.SZ”,发行规模8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明德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明德控股的通知,明德控股已完成提前购回部分“21明德EB”的工作。
明德控股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3日及2024年6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21明德EB”的购回实施公告,拟购回债券票面金额为8,000,000,000元人民币,拟购回债券数量为80,000,000张,购回申报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购回申报期结束以后,明德控股收到购回有效申报的债券票面金额合计为6,855,850,000元。明德控股于2024年6月27日兑付了“21明德EB”全部购回有效申报的债券票面金额合计6,855,850,000元及其利息。本次购回后,“21明德EB”剩余债券票面金额为1,144,150,000元,明德控股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后续明德控股将及时注销购回的债券并和“21明德EB”受托管理人一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对应数量的公司股份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东明德控股“21明德EB”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