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明德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完毕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明德控股质押公司总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了7.51%。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明德控股于2021年11月完成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1明德EB”,债券代码“117191.SZ”,发行规模8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明德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
明德控股于2024年6月27日提前兑付了“21明德EB”债券票面金额合计6,855,850,000元及其利息。本次购回后,“21明德EB”剩余债券票面金额为1,144,150,000元,明德控股将按照原有约定进行兑付。
2024年7月5日,明德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1明德EB” 200,000,000股标的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200,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划回明德控股普通深市A股证券账户,明德控股合计持股数量仍为2,661,927,139股,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担保及信托登记起始日 | 担保及信托登记解除日 | 受托管理人 |
明德控股注 | 是 | 200,000,000 | 7.51% | 4.15% | 2021年11月15日 | 2024年7月 5 日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 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明德控股注 | 2,661,927,139 | 55.27% | 1,300,330,000 | 1,100,330,000 | 41.34% | 22.85% | 0 | 0.00% | 0 | 0.0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61,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27%:
其中直接持股2,519,497,139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1明德EB”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42,430,000股。上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等相关数据,均考虑了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被冻结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