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1 期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 年10 月30 日、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方案的调整及变更。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 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60 元/股1,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止 (即2027 年3 月29 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 年9 月3 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153,748,600 股,回 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5,779,662,895.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3.05%,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7.59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5.06 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 因公司实施A 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 年5 月19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8.68 元/股。
2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已经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 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2025 年9 月4 日、2025 年10 月10 日、2025 年10 月31 日、2025 年11 月1 日、2025 年12 月2 日、2025 年12 月12 日、2026 年1 月5 日、2026 年2 月3 日、2026 年2 月4 日、2026 年3 月3 日、2026 年3 月31 日、2026 年4 月1 日、2026 年 5 月7 日及2026 年5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 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