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杰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98,9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8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4.82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6,152.9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83,821.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到账,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74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 124,649.00 | 113,748.38 |
2 |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 86,134.09 | 75,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合计 | 270,783.09 | 248,748.38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月以内(含)的保本型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和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62.33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301.70万元,共5,764.0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182,161.45万元。
三、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雅昕 栾小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