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四川盛邦本次减持为法院裁定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被强制卖出部分股份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一、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31日 | ||||
股票简称 | 兴民智通 | 股票代码 | 00235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4,700,000 | 2.37 | |||
合 计 | 14,700,000 | 2.37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848,000 | 18.67 | 101,148,000 | 16.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5,848,000 | 18.67 | 101,148,000 | 16.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无需进行预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