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的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以公司自有部分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子公司部分土地作为抵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三年。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权证号 | 面积/数量 |
1 | 土地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46 号 | 17279 ㎡ |
2 | 房产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46 号 | 11521.62 ㎡ |
3 | 土地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18550 号 | 11774 ㎡ |
4 | 房产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 0018550 号 | 8189.12 ㎡ |
5 | 机器设备 | 308 台(套) |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年2 月 29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的不动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3486.28万元。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年2 月 29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
施抵押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6179.79万元。
2、本次拟用于抵押的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权证号 | 面积/数量 |
1 | 土地 | 玉田国用(2015)第 693 号 | 87320 ㎡ |
2 | 土地 | 玉田国用(2011)第 374 号 | 232.86 亩 |
3 | 土地 | 玉田国用(2011)第 420 号 | 20.28 亩 |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3月 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的子公司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6960.24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不动产、机器设备及子公司土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该授信及抵押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