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全部完成的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全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6 年9 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五智驾”)股东朱文利、陈薇、高德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物联网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北京 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并 与朱文利、陈志方就业绩承诺、公司治理等签署了《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 年9 月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
2016 年12 月2 日,公司与朱文利、陈志方在原协议基础上签署了《补充协议》,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 年12 月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朱文利、陈志 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58.23%股权,九五智驾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因九五智驾未能如期完成业绩承诺事项,2023 年5 月12 日,公司分别与朱文利、 陈志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朱文利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951,075 股以0 元转让给公司,陈志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1,934,812 股以0 元转让给公司。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 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后因股份过户业务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
2025 年7 月22 日公司与朱文利、陈志方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朱文利担任 九五智驾副董事长一职,其所持股份部分为高管锁定股,因此公司与朱文利另行签订了 《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分两期进行,一期转让股份数量为938,099 股; 二期转让股份数量为12,976 股。
2025 年10 月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朱文利、陈志方已按协议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九五智驾无限售流通股(朱 文利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938,099 股,陈志方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1,934,812 股)过户 至公司,并于2025 年10 月2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进展情况暨完成股 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业绩承诺事项已全部完成
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与朱文利约定的二期股权转让份额,12,976 股股份已于2026 年4 月 17 日完成过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分别与朱文利、陈志方于2025 年7 月22 日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已全部完成。朱文利已将其所持有的九五智驾951,075 股股 份以0 元转让给公司,陈志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九五智驾1,934,812 股股份以0 元转让给 公司,公司持有九五智驾股权比例增至64.5900%。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