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完成股份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3年9月7日10时至2023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3年10月10日10时至2023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1,259.70万股和3,91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5,178.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占其本次拍卖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4.70%。
(1)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汉桥机器厂 | 否 | 12,597,000 | 10.87% | 0.96% | 否 | 2023年9月7日10时 | 2023年9月8日10时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 | 涉诉 |
39,185,000 | 33.83% | 2.99% | 否 | 2023年10月10日10时 | 2023年10月11日10时 | 法院 | |||
合计 | - | 51,782,000 | 44.70% | 3.95% | - | - | - | - | - |
(2)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处置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汉桥机器厂 | 64,056,000 | 4.89% | 196,044,000 | 75.37% | 14.95% |
注:上述累计被司法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司法划转、司法强制执行之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卖出等;“累计被司法处置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其原始持股数量260,100,000股为基准计算,“累计被司法处置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现股本1,311,254,521股为基准计算。
关于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处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5月15日及2023年5月5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暨完成过户的公告》(2021-03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 股东股份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1,589.70万股和3,918.5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后,已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2023年11月8日完成司法划转。划转后,汉桥机器厂持有公司6,405.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4.89%,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1)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被动减持方式 | 被动减持 时间 | 被动减持均价(元/股) | 被动减持数量(股) | 被动减持金额(元) | 被动减持比例 |
汉桥机器 | 司法拍卖 | 2023-09-22 | 4.80 | 12,597,000 | 60,520,230 | 0.96% |
厂 | 2023-11-08 | 4.35 | 39,185,000 | 170,487,320 | 2.99% | |
合计 | - | - | 4.46 | 51,782,000 | 231,007,550 | 3.95% |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汉桥机器厂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5,838,000 | 8.83% | 64,056,000 | 4.89% |
三、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上述股份变动系被动减持,汉桥机器厂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前汉桥机器厂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汉桥机器厂没有尚在履行中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