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飞绿能: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深圳鹏飞绿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深圳鹏飞绿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鹏飞绿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于 2026 年8 月11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4,135,69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7%,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本次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 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以上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鹏飞绿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