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晓转)

查股网  2024-04-26  富临运业(002357)公司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孟晓转)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孟晓转: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1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山东景信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市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5月至今,任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707022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本人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本

人对2023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结合新修订的相关法规,特别是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搜寻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候选人,并建议公司要结合重塑后的企业文化,高效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从人才培养开发、评价选拔、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机制。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期内,对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资产减值、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此外,依托法律执业经验,重点关注资产处置、财务投资和贸易业务开展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建议公司要加强对重点业务、新业务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特别要加强在对外项目合作上交易对手方资质及履约能力的考察工作。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的情况

本人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本着保障股东利益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合理性以及重大事项的实施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进行必要的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

1.2023年4月25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就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2.2023年8月23日,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意见。

以上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发挥了应尽的监督审核职责。同时,重点学习独立董事和减持新规,了解最新的案例通报、监管导向,结合实例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认识,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阅读公司新闻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运行和信息披露等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新业务开展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借助网络、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资产出售、股份质押、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等事项进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管理层为本人开展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支持,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对接,真实、全面的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电话问询。报告期内,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额度之内,不存在超额部分。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其中,四次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业绩预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2022年度经济管理指标、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完成情况,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并结合公司实际和工作履历等,制定了董事长薪酬;此外,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主管职责分工变化,调整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领域的经验和专长,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并且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五、联系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现将本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子邮件:mxzlawyer@163.com

独立董事:孟晓转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