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生-已届满离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学生-已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学生,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毕业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5 | 0 | 5 | 0 | 4 | 4 |
截至2024年9月11日,本人参加公司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遵循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业绩预告、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内部控制评价、财务决算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年度财务报告编制事项积极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基于审计实务经验,建议公司要加大逾期债权清收和政府补贴落实工作,以维护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且时刻关注行业税收减免政策,及时向公司反馈并督促执行,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和监督作用。
2.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先后对公司高管薪酬调整、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高管年度绩效进行审议。
3.2024年任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关联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多次召开沟通会议的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以及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此外,本人积极关注监管形势变化,加强对独立董事新规、新“国九条”政策及新《公司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合规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倾听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听取报告、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审计监察部总监以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密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公司股价变动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1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关联财务资助进行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未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其中,三次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业绩预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提名公司董事
公司先后开展董事增补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质审查,并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并就修订前后分别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及年度绩效评定进行了重点核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考核结果充分反映了高管的工作实际,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作出应有贡献。
本人已于2024年9月11日换届选举后离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学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