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 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财会〔2026〕 7 号),对于“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 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并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公司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按该解释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