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股份46,014,755 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 股的4.9491%。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486 人,代表股份203,387,2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753%。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488 名,代表股份数为249,401,970 股,占公司总股 份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26.8244%;其中中小股东486 名,代表股份数为49,617,755 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 股的比例为5.336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48,715,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9%;反对 5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7%;弃权11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同意48,931,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74%;反对5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44%;弃权1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8,652,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7%;反对 5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2%;弃权16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同意48,868,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5%;反对5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2%;弃权1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4%。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8,716,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1%;反对 5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10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同意48,932,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57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7%;弃权1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3%。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8,682,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4%;反对 6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6%;弃权62,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同意48,897,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3%;反对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9%;弃权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48,635,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8%;反对 6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6%;弃权118,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同意48,851,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58%;反对6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50%;弃权1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48,569,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0%;反对 7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5%;弃权7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同意48,784,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14%;反对7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55%;弃权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2%。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48,518,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0%;反 对8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弃权7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同意48,734,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04%;反对8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4%;弃权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