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同德化工(002360)公司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金额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中可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需相应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进行调减。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修订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对方案中涉及审核程序的相关表述进行修订;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调减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数量

上限,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具体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5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3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33,16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调整后: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3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24,1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