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汉王科技(002362)公司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志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84,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峰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00%)。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姓名:李志峰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李志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减持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00%。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总股本调整、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及相对应的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李志峰先生在首发时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0年03月03日至2011年03月03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二)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志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李志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督促李志峰先生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志峰先生出具的《拟减持汉王科技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