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以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丹
2023年 12 月22日
杨金观 | 李建伟 | 洪 玫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