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2证券简称:汉王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阅深”)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发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本金可根据业务需求分期发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根据业务需要,相关借款本金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700万元(含前次已审批通过的200万元额度)。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2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09-29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一层160室法定代表人:刘迎建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汉王科技持有54.10%,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9.02%,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88%。
2、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5年/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总资产 | 1,268.24 |
| 总负债 | 291.40 |
| 净资产 | 976.84 |
| 营业收入 | 1,700.62 |
| 净利润 | 744.55 |
3、资信情况经查询,中科阅深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情况
(1)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4.335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08-16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管家庄东路141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成林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成林先生系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北京文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系中科阅深的员工持股平台。
(2)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50.25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04-28住所:北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24房间法定代表人:孙守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上一年度不存在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6、借款出资说明
因本次涉及资金额较低,加之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员工持股平台或者国有属性的公司,鉴于员工持股平台为非经营性单位,不具备出资条件;北京中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属性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复杂冗长,且其在中科阅深中的持股比例仅为6.88%;上述股东亦未对此次借款提供担保;为不影响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故本次由大股东汉王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全部资金。
7、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本金: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相关借款本金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任一时点的借款余额不超过700万元。
2、借款期限:相关借款可根据业务需求分期发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期限自发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
3、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4、资金用途:用于中科阅深的日常经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5、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偿还。
6、被资助对象的违约责任:中科阅深违反协议约定使用借款的,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中科阅深立即支付协议项下债务。
7、协议自双方盖章且汉王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其他约定依据借款协议执行。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中科阅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业务、资金及财务拥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实施风险控制并保障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公司采用有偿、公允借款方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所需,且额度较低,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中科阅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未要求中科阅深提供担保,鉴于中科阅深其他股东的资金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审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不超过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的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