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1  中恒电气(002364)公司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 如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 下同),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利率波动、流动性 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 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 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拟投资产品进行认真评估、筛选,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例如结构 性存款、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理财的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由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所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类别,但受金融市场环境影响,投资标 的的价值及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不排除因金融市场波动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 期年化收益的情形。

2、若公司经营情况突然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可预期的突 发事件,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将面临违约风险或损失利息的情形。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资金规模、产品类型, 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稳健的低风险 投资品种。

2、在实施产品投资过程中,由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同时公司将 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委托理 财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金管理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型投资 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在保 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