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晓茹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249,129,84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4.34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3,296,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5人,代表股份15,833,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15,833,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15,833,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8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8,946,545 | 99.9264% | 104,900 | 0.0421% | 78,400 | 0.031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649,816 | 98.8423% | 104,900 | 0.6625% | 78,400 | 0.4952% | 0 | 0% | |||
| 2.00 | 《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8,942,645 | 99.9249% | 101,800 | 0.0409% | 85,400 | 0.0343%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645,916 | 98.8177% | 101,800 | 0.6430% | 85,400 | 0.5394% | 0 | 0%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8,937,945 | 99.9230% | 105,400 | 0.0423% | 86,500 | 0.0347%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641,216 | 98.7880% | 105,400 | 0.6657% | 86,500 | 0.5463% | 0 | 0% | |||
提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如有)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中恒电气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