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永安药业(002365)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生产工艺改进及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的实际需要,委托关联方继续提供满足公司技术质量指标等要求的加工及制造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查后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其过往担任公司年审会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客观、公允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赵纯祥 张 冰 韩建涛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