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342010015,发证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